万事俱备,新三板转板制度离落地只差临门一脚。作为新三板改革的核心措施之一,转板机制充分发挥了新三板市场承上启下的作用,明确精选层企业可申请转入科创板或创业板。这是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互联互通、错位发展的举措,为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提供差异化、便利化服务。
根据征求意见稿对转板上市的规则安排,申请转板上市的企业应当是新三板精选层挂牌公司,且在精选层连续挂牌一年以上。挂牌公司转板上市的,应当符合转入板块的上市条件,转板上市条件应当与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条件保持基本一致,交易所可根据监管需要提出差异化要求。
对于转板,市场关注不同板块之间的估值差和可能由此带来的跨市场套利空间。实际上,这些担心大可不必。一方面,转板上市是存量股份上市,不存在历史上一级市场受二级市场影响的情形,市场预期会更加明确。企业不必因上市工作而摘牌、暂停资本运作,不必重复信息披露,可节约上市成本,有利于主业发展。另一方面,转板上市与ipo的区别在于公开发行阶段的不同,上市标准基本一致,精选层在交易规则、流动性水平、公司监管等方面与交易所市场趋同,与交易所市场具备相似的市场有效性,不会造成监管套利。而且,转板上市是给企业的一个选择题,不是必选题,转板制度强化了新三板和交易所市场的沟通联系,并不会影响新三板的独立市场地位。
值得注意的是,转板上市服务对象主要是经过新三板培育成长壮大的公司,其转板上市需经过公开发行、在精选层连续挂牌满一定期限、符合交易所上市条件等多道门槛检验,不会出现大量优质公司快速转板上市的情形。转板机制不仅不会影响新三板市场生态,反而会促进新三板市场功能发挥。期待转板机制的落地,能够打通民营、中小企业成长壮大的上升通道,畅通投资机构退出渠道,形成符合投融资双方需求的良好市场生态,激发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创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