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赣州市城乡建设局下发进一步做好全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的通知,要求今年起,我市新建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分期项目按整体计算),必须按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各地标志性建筑则须达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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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下发的通知,将绿色建筑作为我市新建建筑的一项强制性要求。通知要求,我市范围内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及办公建筑和保障性住房必须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或绿色保障房)标准;各地新建城区内所有建筑也必须按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规划设计、施工和运行。同时,建筑单体或连体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建筑总面积达1万平方米以上的公益性建筑和政府办公建筑,以及新建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分期项目按整体计算),必须按照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各地标志性建筑则必须按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
市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市已从规范标准认定、强化设计与施工监管、落实备案统计等多个方面强化措施力度,推动绿色建筑发展。对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要求设计单位编制的设计方案应包括绿色建筑设计专项说明,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必须包括绿色建筑专篇。施工图未经绿色建筑专项审查或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不出具绿色建筑审查合格书,不予办理项目施工报建手续;未按绿色建筑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的,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