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当发现购房合同遗失了必须找到开发商进行补办,这是唯一途径,否则就办不了证。购房者买房都是分阶段的,购房合同遗失想要补办也要分阶段,具体情况具体补救。不仅在数据方面表现良好,北京房价在市场份额上也是逐步拓进,让更多的人受益。
(1)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 如果是在做预售登记前购房者将合同丢失的话,就只需要将剩余的合同进行作废处理,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
(2)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但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 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声明的费用,合同的工本费,新合同的印花税。
(3)做完预售登记并且已经办理银行按揭 这时候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要办理上面第二条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 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了,换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说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里的合同号已经发生变化了,尽管购房合同里面的内容没有变化。
但依据《合同法》规定,该借款合同已经发生变更,所以需要和银行签变更协议,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和第二种情况基本相同。